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前卫路、第一岗和灵江路停车场设计标段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19]2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 | |||
工期:60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 |||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前卫路、第一岗和灵江路停车场设计,包括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后续服务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如有需要,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必须保证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估报审通过。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如有需要,绿建设计必须满足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 |||
(2)提供投标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1月~2020年0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01月的缴费证明。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 新吴分中心开标室1(新吴区长江路 7 号科技园四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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