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四0四 广东核电部分固废管理服务项目辅助工序和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项目废物分拣与检测业务外包(招标编号:GKJY-220047ZH-3504/01),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期限:
(1)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固废管理服务项目29个月。
(2)广东台山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24个月。
(3)福建宁德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24个月。
(4)广西防城港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24个月。
2.3 服务
2.4 招标范围
(1)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固废管理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去污、放射性净化介质更换等工作。
(2)广东台山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分拣及废物检测等工作。
(3)福建宁德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分拣及废物检测等工作。
(4)广西防城港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分拣及废物检测等工作。
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服务资质;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人员要求: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 (7)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黑名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2)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4日16时00分,投标人须在 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在线申请报名同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发 (服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3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