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龙岗研发和实验基地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已由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装修面积约2.4万㎡,包含宿舍楼-1~6层,ATF楼-1~6层办公区域,力学楼附楼1~4层,热工二期附楼-1~4层,宿舍楼至ATF楼二层连廊等精装修。
招标内容与范围:
位置:龙岗研发和实验基地二期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内,宝龙四路以西,新能源二路以东,南同大道南侧,在建项目南侧为已投入使用的综合热工与水力实验室一期。
本项目分宗地G02305-0014、G02305-0015两个地块,两个地块内建设四栋实验室厂房,宗地G02305-0014用地面积为12881.03平米,建筑面积24473平米,内有宿舍楼、力学楼钢结构厂房及附楼、ATF实验楼;宗地G02305-0015用地面积为6810.58平米,建筑面积8853平米,内有热工实验室二期钢结构厂房及附楼。
本次装修范围包含:宿舍楼-1~6层,ATF楼-1~6层办公区域,力学楼1~4层,热工二期-1~4层,宿舍楼至ATF楼二层连廊等精装修,共约2.4万平方米。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GB/T19001、GB/T24001、GB/T28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2016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近三年 有完成过合同额12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经验 。
5. 信誉要求:银行资信记录良好,提供基本开户行资信证明。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 资格,具有2个项目以上的项目经理经历,其中需完成过一个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7.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 ,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 参加投标 ,同时投标将全部被否决。
其他特殊要求: 无 。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年 2 月 17 日 21: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