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陆丰海洋工程基地水工工程 项目起重设备采购 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陆丰海洋工程基地水工工程共建设3个泊位,1#泊位为运维泊位,2#泊位为8000 吨泊位,3#泊位为5000 吨级泊位,主要用于风电基地的产品出运和原材料进口作业。
2#泊位有钢材等原材料卸船,且有较重件装船,可采用通用性较好的门机作业。
2 #泊位的钢材卸船作业采用2 台80t-30m 门座式起重机,重量较重的弯头、轮毂和机舱采用2 台门机同时配合卸船。3 #泊位为机舱、风机轮毂的装船、较高的塔筒和长条形的钢管桩、叶片的装卸船作业。
3 #泊位装卸工艺方案水平运输和装卸船作业均采用1台额定起重量为2000t 的轨道式龙门起重机。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招标项目包括2台起重量80吨,最大工作幅度30m的门座起重机和1台额定起重量为2000t 的轨道式龙门起重机及其配件和附属件。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门座式起重机暂定2020年8月31日交货,轨道式起重机暂定2020年10月30日交货,最终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备同类型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体如下:
2.1 2000t-62m轨道式起重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且具备大型造船门式起重机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能力;
2.1.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2.1.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2.1.4投标人应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1.5投标人应具有10年起重机设备设计、制造及其安装工程业绩。
2.2 80t-30m门座式起重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且具备大型门座式起重机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能力;
2.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2.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门座式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2.2.4 投标人应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2.5投标人应具有10年起重机设备设计、制造及其安装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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