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0-2021年计划实施老厂矿山1800区域1650中段以上I1+2、Ⅱ1、Ⅱ4、Ⅲ1、Ⅲ35等矿体2020—2021年度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涉及采矿中段有1750中段以上Ⅱ1Ⅱ4边角零星矿体(硫化矿)及Ⅲ1、Ⅲ35氧化矿,采矿石量为3万吨/年,其中硫化矿2万吨/年,铅+锌综合品位≥6%,氧化矿1万吨/年,铅品位≥6%,预计铅锌金属产量为1800吨/年;预计2020—2021年业务外包费用1208万元(随实际业务量变化)。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此标段为其中的:
001老厂矿山1800区域1650中段以上I1+2、Ⅱ1、Ⅱ4、Ⅲ1、Ⅲ35等矿体2020—2021年度开拓、采切及采矿业务外包【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矿山1800区域1650中段以上I1+2、Ⅱ1、Ⅱ4、Ⅲ1、Ⅲ35等矿体2020—2021年度开拓、采切及采矿业务外包【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生产业务
2.3项目概况: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主要要求投标人负责公司老厂矿山1800区域1650中段以上I1+2、Ⅱ1、Ⅱ4、Ⅲ1、Ⅲ35等矿体2020—2021年度开拓、采切及采矿工作。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竹塘乡老厂
2.5招标范围:老厂矿山1800区域1650中段以上I1+2、Ⅱ1、Ⅱ4、Ⅲ1、Ⅲ35等矿体2020—2021年度开拓、采切及采矿工程,涉及采矿中段有1750中段以上Ⅱ1Ⅱ4边角零星矿体(硫化矿)及Ⅲ1、Ⅲ35氧化矿。
2.6工期: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
001 老厂矿山1800区域1650中段以上I1+2、Ⅱ1、Ⅱ4、Ⅲ1、Ⅲ35等矿体2020—2021年度开拓、采切及采矿业务外包【重新招标】
3.1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2018年连续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且近五年(2014-2018)未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委会检索查询结果为准)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4至今)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职称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动合同)
3.5.2具有相同或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提供近五年(2014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壹仟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3拟派项目经理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
3.6技术负责人要求:
3.6.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经历,矿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6.2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不在“承包商负面清单”内;
3.7.2安全生产业绩良好,近三年(2016年至今)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3.7.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拖欠农民工工作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供承诺书)
3.7.4 至少配备两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安全员证)
3.7.5所配备的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和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技术业务素质,取得相应资格。
3.7.6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7.7投标人应具有软弱岩层及井下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经验及能力。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进行事后核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废标处理,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0-02-17 09:00 至2020-02-25 17: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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