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煤炭港区3#、4#通用散杂货码头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新建码头长度627m,新建建筑面积21663.48m2,门座起重机10台、3#110kV变电站及外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辅建区及道路铺面、相关配套水暖电和绿化等。其中3#110KV变电站外线的设计和敷设施工、生活污水处理场成套系统(含设备和土建施工)等内容需进行二次设计。具体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及施工图。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竣工日期自2009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工的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③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安全事故。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历,具有5万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管理业绩;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万吨级及以上新建码头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管理经验;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至少自有1艘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打桩船,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借用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