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 ,对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医护器材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或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和生产资质要求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本项目不接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2-11 14:00:00至2020-02-18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自带笔记本电脑及上网工具)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
采购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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