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明监狱2020年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广东省高明监狱2020年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1-201020-0002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如下:
包组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1 |
蔬菜类、三鸟、鱼、肉类 |
¥3500000.00元/年 |
货物的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 |
粮油及副食品类 |
¥1300000.00元/年 |
货物的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本项目分为2个独立分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包组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购买
②现场购标(详见公告第七条):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0日 至 2020年2月24日 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 : 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 三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
十三、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