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须在济南市有驻济固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4、投标人近三年度 财务状况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报名时提供企业近三年 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和投标报名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至少由10人组成,其中须配备一名总负责人,负责与招标人的交流、对接;
7、企业近3年 同时具有公建、住宅工程造价咨询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包括一个单体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的公建项目同时具有住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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