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GGZC2020-G3-50007-JSDZ)招标公告
受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通过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GPZC2020-G3-00955-001),现对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0-G3-50007-JSD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服务 一项,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约 20 万吨/年,最终按实际处理量结算,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 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吨,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的专业人员,且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在招标采购信息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在截标现场签到,便认定为参加本项目开标会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签到后即可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网站: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贵港市 网( :9005/)。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 2020年 3 月 3日 9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桂平市 【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
十、公告查询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港市 ( /)、贵港市 网( :9005/)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十一、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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