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吊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2-1009-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工程容量50MW,设计安装17台单机容量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计划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7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架的卸货、二次倒运及设备牵引、看护保管、吊(安)装、密封处理,配合风机厂家开展调试,塔筒内电缆、塔基控制柜以及连接光纤等设备安装及调试、低压电缆及控缆进塔筒安装调试、照明、控制、通迅、监控、监测、升降机等设备安装及调试、塔筒电缆及高强螺栓检测、设备清扫卫生。风机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相关设备堆场租赁。负责吊装施工外部关系协调。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吊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近 5 年具有至少4项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2月5日9:00起至2020年2月1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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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