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轮状病毒灭活疫苗I期临床试验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轮状病毒灭活疫苗I期临床试验招标 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项目服务期限及地点
2.1招标编号:Q5300000000620001013C1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
轮状病毒灭活疫苗I期临床试验研究、监查、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服务。
2.2.2 招标内容
★注:投标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轮状病毒灭活疫苗I期临床研究,包括临床研究、CRO监查、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通过安全性观察,免疫原性和初步免疫持久性研究,形成I期临床研究总结报告。
2.3服务
2.4采购控制价:14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组织;
3.2信誉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查询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牵头方)须为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或者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熟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及技术规范的相关专家及核心技术团队,必须具有疫苗类临床试验研究及监查服务相关从业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GCP培训考试证书。
3.5 投标人(牵头方)需要具备伦理审查机构 。
3.6 投标人(牵头方) 已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备案 。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须由临床试验负责机构为牵头人,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3.8 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提供虚假的资料;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02月05日至2020年02月12日工作时间内 。
4.2报名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2月28日10:00~10:3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