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县十条重点道路绿化工程,已由丰县路域环境提升工程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名称分别为“丰县G237北丰沙路等五条重点道路绿化工程”和“丰县X208首王路等五条重点道路绿化工程”,项目业主分别为丰县城市投资发展 和丰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S254丰金路、X305丰王路和丰县大沙河旅游公路一期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实施
第一标段:丰县G237北丰沙路和G518丰单路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6861万元,由丰县城市投资发展 负责实施;
第二标段:丰县S254丰黄路、S322徐丰路和X355黄河故道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3518万元,由丰县城市投资发展 负责实施;
第三标段:丰县X208首王路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4762万元,由丰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 负责实施;
第四标段:丰县S254丰金路、X305丰王路和丰县大沙河旅游公路一期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3468万元,由丰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 负责实施;
2.1.2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满六个月,支付合同价款的40%;
②自初验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③自初验合格之日起,满二年,经终验合格后,付清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款;
备注1:初步验收合格是指各类苗木绿化成活率在90%及以上,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是指各类苗木绿化成活率在95%及以上,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终验合格是指各类苗木绿化成活率在95%及以上,否则,发包人不予审计也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备注2:承包人在每次收款前一周内,应向发包人开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如因承包人未能开具有效发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备注3:发包人按照上述工程款支付节点将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0%以上拨付到承包人工资存储专户。
9.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0.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