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明水100MW平价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要求2019年底前并网发电,共批复265万千瓦。
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北部。
东邻海伦市,南界青冈县,西与林甸县毗连,北抵拜泉县,西北与依安县接壤。东西长86公里,南北宽31.5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5′到126°30′,北纬47°到47°20′之间,全县总面积2308平方公里,县城距绥化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绥化市153公里,距省会哈尔滨市182公里。全县共辖15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万人;满、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9%。县政府驻地明水镇,本项目装机29台3450k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0.05MW。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开发,并将为本项目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招标完成后,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 。
本项目机位数量30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10日完成交货。
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 。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