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沈阳某单位的委托, 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招标编号:TC200P017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引进1家服务商,推开基地饮食保障社会化,分别负责基地指定食堂的原材料采购、主副食制作、人员就餐服务、炊管人员管理和食堂日常管理等工作,并根据需要自备部分炊事机械器材,提高保障质量效益 批 1 1500万元 1年 山东某单位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含有利润、管理费、劳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3.以上产品为一包,不可分开投标。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餐饮服务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具备完整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行业管理标准和岗位工作职责。 (二)具备有限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OHSAS18001)、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提供2016、2017、2018近3年具备在军队、医院、学校、政府机构、企事业等单位食堂相关经营合同(原件招标备查),且其中至少有1个保障项目保障规模不低于4000人(提供合同及被保障单位加盖印章的人数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5年内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财务、民间借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未与军队、医院、学校、政府机构、企事业等单位发生过因服务导致的法律纠纷或违约而受到甲方处罚的行为。 (四)在担负单位饮食保障期间发生过误饭、食品安全事故其中一项的餐饮公司或者就餐满意率连续3次低于90%的,取消其参加此次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保障人数最高业绩甲方出具的饮食保障期间没有发生过误饭、食品安全事故书面正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五)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集团(总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 不得单独参加投标。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提供2016、2017、2018近三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公司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给公司所属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或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开标前一周内公司在中国 、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信用及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截图;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月23日至2月5日09:00-11:30,14:00-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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