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宝(钦州)码头 工业气体岛项目成品罐区工程-储罐不锈钢钢板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孚宝(钦州)码头 工业气体岛项目成品罐区工程(招标编号为CNEC-CGRW-2020-001573),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不锈钢钢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适用范围:孚宝(钦州)码头 工业气体岛项目成品罐区工程。 招标范围:不锈钢钢板 。 交货 交货期要求:甲方根据现场需求提前10天向供应商下达分批进场的材料订单数量,规格。乙方需在接到订单后的10天内供货到现场。 技术要求: GB/T 24511-2017。 招标数量:约4601.03吨。 付款条件: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一周内支付,供方需要开具签订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保函。钢板供货是根据甲方现场要求分批次进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批次货款的70%,乙方随货开具进场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付款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90%时,不再支付。结算余款在全部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日内结清)。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4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申请人参与投标后,必须经招标人评价为合格供应商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得分排名情况如何,如未能通过招标人的合格供方评审则不能成为中标人。 3.7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段为2020年01月16日起至2020年01月18日17时止。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途径:(A)。 (A)适用于线上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具体网址为 ecc.com)进行线上签收招标公告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B)适用于线下公开招标: 5.3首次投标的单位须先完成供方注册,注册注意事项:(1)首次注册平台在账号注册界面填写的身份证号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投标方操作手册);(2)合作单位选择“中核五公司”;(3)资质证件中作废日期为长期的,统一填至2030年 12月30日,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之后在“报名查看”中查看报名状态。注册过程如有疑问,请 6.1 资格预审要求在(具体网址为 ecc.com)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6.2 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1070号中核五公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盖章原件提交方式可采用邮递或直送的方式),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并盖章的资格预审文件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线上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线下随后送到指定地点。(线上文件递交的操作顺序:申请人须先点击“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在弹出窗口中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扫描件。在资格预审时间截止之前,申请人可多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次提交后覆盖之前的文件。) 6.3 申请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附件《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 申请人列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清单,提供近三年钢板销售业绩证明;所列业绩证明相关合同须有合同协议书主要页面(签订盖章页面以及供货清单)复印件证明; (3) 申请人如是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现有生产、实验设备状况; (4) 投标人提供目前的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状况表; (5) 申请人如是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计、制造、试验所遵循的主要标准; (6) 申请人如是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所提供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7) 描述招标货物的供货/服务周期; (8)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的主要财务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及纳税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银行资信证明及纳税证明的复印件。 (9)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及与第五建设 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诉讼纠纷、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合作记录的说明或承诺书。 注:非中核五公司合格供应商、或已是中核五公司合格供应商但供货资质或范围不能覆盖本次招标范围的投标方应按照附件潜在供方调查表模板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综合以上所有内容编制一份加盖公章的资格后审文件(PDF扫描件)随招标文件上传广联达平台中,后续将原件邮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预计将于2020年 01月 21 日至 2020 年 02月 02日,每日上午08:3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7:00发售。 7.2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途径: 7.2.1售价: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 小写 ),售后不退。 7.2.2获取途径: (B) 。 (A)适用于线下招标时现场获取:在 / 公开发售。 (B)适用于电子平台招标时线上下载获取:投标方网上 招标方确认收到标书费后,通过( ecc.com)向已缴纳标书费的投标方推送标书文件。 7.3申请人注意事项 7.3.1必须资格预审通过后投标人才可以向招标方缴纳标书费,招标方按照投标方提交的标书费缴纳凭证进行核实并确认已缴纳后,向投标方发放标书文件。 7.3.2现场 7.3.3若投标方需招标方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则在上传标书费电汇凭证时与标书费开票抬头信息扫描件一并上传至( ecc.com)。 7.3.4汇款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公司名义代缴的标书费用。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缴费名称+招标编号后六位数字”(电汇凭证备注信息填写示例:“BS-001573”或“TB-001573”,其中BS代表标书费,TB代表投标保证金,001573代表招标编号后六位数字);投标人未按以上示例要求在电汇凭证中填写备注信息,影响招标人无法正常收取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或招标人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7.3.5如果申请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建设股份 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更新注册信息。因申请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8.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02月06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1070号 ,具体时间以正式发售的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ys.cne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