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平龙大道至贵隆高速覃塘龙岭互通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区平龙大道至贵隆高速覃塘龙岭互通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覃发改投资[2019]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TZ-ZB-2020第(47)号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道路,按城市道路建设,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m,近期按路基宽30m进行建设,为远期改造拓宽预留条件,设计速度采用6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总投资:18014.4024万元,其中建安费12179.6015万元。
合同估算价:约550.00万元。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工作,后期项目建设服务至验收、竣工结算。
招标范围: R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R前期工程勘察 R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R初步设计招标 R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中: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阶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评估报告、用地预审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项目选址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占用林地、土地复垦、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勘察阶段包括: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 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近 3 年内(2017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 1 个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指2017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完成的城市主干路的市政道路勘察设计业绩,以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为准)。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无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其投标的处罚记录。近三年无相关合同纠纷 。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道路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3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1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复印件)。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勘察专业1人,道路工程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绿化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造价专业1人,其他专业人员均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3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1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复印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其他要求: 无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R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 月 22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陆,登陆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在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2 月 14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7.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备注:不得超过设计估算费用的2%,且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9558832116000237038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所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9. 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R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5-4861411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主楼2楼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18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75-4861539 电 话: 0771-55900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 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