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请的投标人:
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梅山物业发展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梅山物业发展 关于房屋资产处置、账务核销及人员安置等相关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受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ZGK20E015C0034Y
2.项目名称:广州市梅山物业发展 关于房屋资产处置、账务核销及人员安置等相关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最高总限价(人民币) |
房屋资产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
24万元 |
88万元 |
对广州市梅山建设综合开发 应收账款事项专项法律服务 |
6万元 |
|
对李国星应收账款事项专项法律服务 |
6万元 |
|
房屋资产前期尽职调查及处置专项法律服务 |
12万元 |
|
国有企业重组梅山公司职工安置专项非诉法律服务 |
40万元 |
(1)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拟委派的主办律师最近三年未被行业协会、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受邀请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律师事务所拟委派的主办律师最近三年未被行业协会、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仅接受受邀请的投标人报名。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1月22日起至2020年02月0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发售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2月1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
10.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国科 网(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泰支行
12.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
招标项目联系人:张小姐、吴工
联系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
电子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