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县2020-2021年土地征拆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GGZC2020-G3-60002-XPZB)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南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通过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PNZC2020-G3-00002-001 ),现对平南县2020-2021年土地征拆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2020-2021年土地征拆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二、项目编号:GGZC2020-G3-60002-XP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平南县2020-2021年土地征拆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
1项 |
平南县2020-2021年土地征拆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1项,实施项目范围内12699.33亩土地征拆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亿壹仟柒佰贰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717295500.00)。(备注:其它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地址:http://ggggjy.gxgg.gov.cn:9005/)的“投标单位登陆”—“平南县平台”链接登陆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供应商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陆。)
2、报名时间:2020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2 月4 日止。
3、获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地址:http://ggggjy.gxgg.gov.cn:9005/)的“投标单位登陆”—“平南县平台”链接登陆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1、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汇款单上应尽量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完整全称。
2、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 20352013957000665 ,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所有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
(2)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前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交易中心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保证金收退注意事项:
(1)各交易人应在交易平台上仔细检查注册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所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同时,缴纳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完整的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和后果,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县交通运输局11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县交通运输局11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按招标文件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平南县二环路
联系人及电话:郑婷婷 联系电话:0775-78381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0775-4556706
3、监督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820666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