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120-ZB00084/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一套石灰石制粉系统,石灰石成品粉粒度≤325目,年利用小时数6000 h计,年产能10万吨。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建设石灰石制粉站
2.1项目名称: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建设石灰石制粉站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2.4项目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 利用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分厂一期锅炉厂房,建设一套石灰石制粉系统,石灰石成品粉粒度≤325目,年利用小时数6000 h计,年产能1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喂料系统、制粉系统、选粉系统、1个500 m3的成品粉仓、电气控制系统、气力管道输送系统、厂房修复等,制粉系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及招标人要求,即颗粒物:≤5mg/Nm3。
说明:施工内容包括有碍施工设施的拆除移位及交旧,垃圾外运等内容,水费、电费按甲方对外标准有偿收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3年总体保持盈利,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主体设备制造、安装能力,需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不少于3台同类型设备相关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含改造范围、设备参数等。
6、需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1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8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资质等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01-19 09:00:00至 2020-01-30 16: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