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GGZC2020-G2-50004-GXLJ)澄清公告 (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GGZC2020-G2-50004-GXLJ
三、采购人名称:桂平市木圭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平市
联系人:黄文中
联系电话:1527758953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平市桂江西路(桂平市新政务服务中心后面)
联系人:吕敏瑞
联系电话:0775-339960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17日;
六、澄清日期:2020年1月20日;
七、现对公开招标文件部份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1、原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的“企业诚信情况
(满分15.0分):(1)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 6 分,可累计加分; (2)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 5分,可累计加分;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 4 分,可累计加分; (4)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区城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 2分,可累计加分。 备注: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现澄清为:“(1)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6分; (2)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5分;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4分; (4)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区城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2分。 备注: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