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二台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监理招标两个项目蚌埠港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建设工程项目和蚌埠港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
2.2 项目名称: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二台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二次);
2.3项目编号:2019HY-C1513
2.4 建设
(2)蚌埠港45t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一台采购及安装项目,暂定33个月,其中施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招标范围:上述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环节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以及设备组装、运输、总组装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并会同上述设备制造单位完成调试、交验及资料归档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中标人与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签订蚌埠港二台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合同。
2.9招标项目预算:38万元
2.10招标类别:服务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或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设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水运机电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水运工程港口工程(市政)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工程师。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起重机或卸船机等港口机械设备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1)没有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做出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不接受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的投标。
(3)近三年(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官网 .cn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cn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