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安局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01202000004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1-18 13:49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5、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6、已依法缴纳2018年度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申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10、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标书发售方式 | 采购文件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领取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0-01-18 08:30到2020-02-01 17:30 |
标书售价 | 0 |
标书发售地点 | 采购文件在凉山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2-07 09:30 |
开标时间 | 2020-02-07 09:30 |
投标地点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标地点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西昌市公安局,18981558078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0834-2175095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