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显科技 维信诺第6 代柔性 AMOLED 模组生产线项目 >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 > > >招标公告 > > > > > > >日 期: 20 20 年 1 月
>广州国显科技 维信诺第6代柔性AMOLED 模组生产线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国显科技 维信诺第6 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国显科技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各占5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 项目规模:生产区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 万平米,其中洁净生产面积约为9万平米,建设内容包括模组厂房、食堂、综合动力站、接待中心、安检中心、资源回收站、门卫室及满足工厂运需要的管廊管架、停车区、各种水池等所有相关的附属建筑物或设施;生活区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 万平方米。(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536.17元。 >2.5检测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检测方案编制(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 >(1)桩基检测:桩基静载检测、桩基小应变检测以及其他国家及广州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等。 >(2)强夯检测:强夯检测、静力触探检测、其他国家及广州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等。 >(3)一般性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现场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门窗类(含玻璃)检测、安全防护材料检测、钢管扣件检测、防水材料检测、管道材料及配件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以及其他国家及广州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等。 >(4)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检测工作要求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1.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拟委派 >3.1.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1.7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3.1.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个单个检测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50万元的检测项目。(需要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需有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及承揽金额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需和投标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未提供该项业绩)。 >3.1.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1.10近二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说明 >4.1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 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 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4 投标担保 5 万元。 >5 .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3 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 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 年1月18 日至2020 年2月7日10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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