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0年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1-203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0年度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0年度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2.2 规模: 2525MW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4500吨采购,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
2.4 交货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华能岳阳电厂
2.5 交货期:2020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不少于1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用液氨的供货业绩。若为生产厂家,应提供不少于1项液氨的供货业绩。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液氨”产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自有或通过委托运输方具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液氨或2类3项危险品物资,并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材料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或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给予授权的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认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18日9时起至2020年1月23日17时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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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