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城周边水土流失严重地段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城周边水土流失严重地段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已由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9】2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江苏援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4月14日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浆砌石挡墙2424平方米,防渗土工膜32500平方米,引水口2处,河道改线173米,干管2493米、支管2693米、斗管6964米、移动软管4262米、阀门井14座、给水栓139套;怪柳1.5公顷 ,柠条1.5公顷 ,沙棘1.5公顷 ,青海云杉1.5公顷 ,草地种植6公顷;封禁围栏10645米,石笼丁坝3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近 5年独立承担至少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月18日00:00至2020年1月22日24: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本项目无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元、保密图纸邮寄费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9:00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海南州 2号开标厅。
5.4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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