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一、招标条件
天津军粮城发电 、天津军电热电 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小东庄,天津军电热电 共有二台350MW机组,天津军粮城发电 1台350MW机组。根据生产需要,准备对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的石灰石子、对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的石灰石粉进行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天津军粮城发电 、天津军电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一)石灰石子:
1.数量:60000吨 。
2.质量要求:
2.1石灰石成份:
①二氧化硅﹤ 3.4 %。
②三氧化二铁﹤ 0.5 %。
③三氧化二铝﹤ 1.0 %。
④氧化钙>51%
⑤氧化镁﹤1.1 %
⑥水份﹤ 1.0 %
2.2粒度:8mm≤石灰石粒度≤23mm。
2.3外观:青灰色或白色,无明显杂物,如石粉、黄土、泥块、木块等。
二)石灰石粉
1.数量:15000吨 。
2.质量要求:
石灰石粉成份:
①二氧化硅﹤ 3.4 %。
②三氧化二铁﹤ 0.5 %。
③三氧化二铝﹤ 1.0 %。
④氧化钙>51%
⑤氧化镁﹤1.1 %
⑥水份﹤ 1.0 %
细度325目
外观:青白色。
产品要符合《GB/T 15057.1-1994、GB/T 15057.2-1994》产品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17/19-CL-0601 | 天津军粮城公司脱硫用石灰石子 | 石灰石子60000吨 | 1000 |
CHDTDZ017/19-CL-0602 | 天津军粮城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 | 石灰石粉15000吨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军粮城公司脱硫用石灰石子】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开采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须具有石灰石子开采或销售石灰石子的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万元。
2.若投标人为矿山开采商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合法经营资质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须提供与合法矿山开采商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协议并提供合作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矿山开采商及经销商公章的扫描件,该协议及提供矿山相关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方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提供由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 。
4.投标方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正式授权书及其生产资格的证明材料;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方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所签订的运输协议。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投标方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不少于三个的石灰石子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证明依据。
【天津军粮城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开采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须具有石灰石子开采或销售石灰石子的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万元。
2.若投标人为矿山开采商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合法经营资质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须提供与合法矿山开采商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协议并提供合作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矿山开采商及经销商公章的扫描件,该协议及提供矿山相关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方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提供由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 。
4.投标方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正式授权书及其生产资格的证明材料;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方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所签订的运输协议。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投标方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不少于三个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证明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1-17 15:34到2020-01-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1-17 15:34到2020-01-23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