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
场址二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1-2067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二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项目单位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汕头市海门镇南面海域,场址涉海为40.69 km²。通过初步风机布置,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35.52km²,水深范围30m-35m,厂址离岸距离约21~34km。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50 MW,规划建设79台7.0MW风机,实际装机容量553MW。初步拟定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500kV陆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升压站。
本项目为场址二海上升压站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址二装机容量为336MW,主要包括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工程的建造工作。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在完成陆上建造后,负责上部组块的固定、装船、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最后完成整体联合调试工作。
规模:336MW ;
范围:华能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二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1 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工程
上部组块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设备部件验收、码头或指定交货场地交接与保管。
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
机电设备安装等。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设备的采购及通风空调管道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监控系统设备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系统及给排水系统设备及管道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舾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舾装材料的采购、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所有逃救生设施、逃生与安全标示标牌的采购、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完成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陆上建造后,负责上部平台的固定、装船、设备适航固定、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监测、焊接、灌浆连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要配合招标人和监理人进行整个海上升压站平台建造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
投标人要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设备监造、质量监督等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整个海上升压站平台建造及海上施工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和监理人驻场代表提供工作、生活、交通条件,同时无条件做好与安全监测单位的工作配合工作。
整体联动调试和试运行
本合同投标人负责海上升压站的单体及系统调试,负责海上升压站与各风机所涉及的所有联合调试工作,并配合完成陆上和海上升压站之间的系统联调。
施工过程监测
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在码头起吊装船、海上运输和海上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好四个桩腿和四个柱顶位置的振动加速度和纵横向倾角监测工作,并出相应监测报告,各阶段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核。
投标人应进行支吊架的设计,提供钢结构部件的加工制造详图、拼装图。
投标人应三维建模检查设备、结构、舾装、桥架、灯具、支吊架等碰撞、须用三维软件建模型出加工图。
现场试验
本工程现场不设置现场实验室,投标人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试验和检验,并委托招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投标人应将材料检验报告报送监理人或招标人。
其他
1) 海上升压站在风电场施工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2) 投标人应负责做好与本工程相关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直至通过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止。
3)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人员以及场地等支持。
4)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料/档案整理、现场检查、成果申报等工作内容。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等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创优方案。
5)投标人应负责从海上升压站吊装开始直至海上升压站倒送电完成并消缺结束期间提供交通船,满足招标人和监理人进行现场验收、监督、检查等交通使用的要求;负责安装、调试期间所有人员的海上交通、后勤补给等工作,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资源配备。
6) 调试期间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消防水、生活水、柴油的及时补给,直至最后一台风机并网结束,当投标人把标段内容移交给招标人,投标人须确保消防水、生活水、柴油箱满载状态移交招标人。
7)为实现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数字化、智慧化与智能化建设,投标人应保证本标范围内乙供系统和设备在功能要求和性能参数等方面满足数字化平台接入要求,在海上升压站预留相应接口,如柴油机、空调设备、消防设备、施工通讯等接口。
2.2 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施工辅助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的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交以上有效期内的资质文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近六年至少具有1项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工程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内容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或其他证明材料。
3.2.3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17日9时起至2020年2月1日17时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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