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主体工程施工A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主体工程施工A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湖北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华能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枣阳市新市镇东部。站址附近有 S335 省道,且有较多村村通公路穿过厂址区域,交通十分便利。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7200 亩,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300MW,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 200MW。本项目是山地光伏,部分地块坡度较大。
范围: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其中的:华能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主体工程施工A标段。本标段为80MW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本标段含:升压站场平、土建及场区内绿化,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主体工程施工及安装;本标段范围内水保设施、防雷接地、集电线路;所属安装区域道路施工及改造,设备场内辅助牵拽拖运及二次转运,负责甲供设备材料到场后的接卸、保管,施工协调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1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风电或光伏项目,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特别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中需要的具体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月19日9:00起至2020年2月3日17:00止(北京时间)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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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