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0-ZB1007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离子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水油分析设备
2.2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
2.3 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招标范围:离子色谱仪和总有机碳分析仪及水油分析设备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交货期(日历天数) |
交货地点 |
1 |
离子色谱仪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 |
项目现场 |
|
2 |
总有机碳分析仪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 |
项目现场 |
|
3 |
水油分析设备 |
详见设备清单 |
1 |
合同签订后15天 |
项目现场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制造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经营,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2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17025:2017版检测实验室能力认可证书(年检有效),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3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
3.5投标方提供产品2015年至今在氧化铝行业内至少有3个离子色谱仪和总有机碳分析仪的销售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1-16 09:00——2020-01-22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