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二次)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 受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其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XSZZFCG-20190902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80万;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检验费及培训费所需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5、采购内容:具体行政区域及项目类别如下:
乡镇街道(社区)运动健身中心(A类)3个,每个100万
村(中心村)文体广场(A类)9个,每个20万元
6、供货期: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完成质检和安装(但最长不得超过签订合同后的100天),货物质保期不少于8年,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货物质保期内投标人须负责维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申明函原件(自行编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 ”(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四个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篮足一体式篮球架、移动式排羽球柱、智能健身驿站)须为同一品牌,且必须在公告之日前通过国家相关标准要求(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T19851.13-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提供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 NSCC 认证证书和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 (以下简称“市 ”)进行主体 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 —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 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 /(湖北 )
/ ( )
/(湖北保都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