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 本招标项目大汤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 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改革局以海发改【2019】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占比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大汤河北环路至京沈高速公路段3342米河道进行治理,其中,河道拓宽清淤3342米,左岸格宾石笼护岸3446米,左岸格宾石笼护坡3446米,左岸筑堤3446米,河道右岸格宾石笼护岸2680米,右岸土坡3541米,右岸筑堤3541米。治理规模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本次招标为大汤河河道生态治理项目 施工的一标段,属于海阳片区改造项目一部分,海阳片区改造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工程范围东至大汤河,西至祁连山北路,北至京哈高速公路,南至北环西路,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土方外运、淤泥开挖、淤泥外运、格宾石笼挡墙等。项目总投资额:9156万元,施工一标段合同估算额:1655.2431万元。
建设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具有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具有足够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投入本工程,满足本工程的实施。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1-16 08:30至2020-01-22 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