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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惠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惠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嘉实 ,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惠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嘉实 ,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0JS006

  二、采购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500,000.00元/年

  四、采购类型:服务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中选家数

  1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年        1家中标人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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