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空气标准化站点、微型监测站点及车载空气质量检测仪精细化监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 受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计划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委托编号:NXZH-2020-政采001
计划编号:2019NCZ(ZW)0000575W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预算:760万元。
四、项目名称:中宁县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空气标准化站点、微型监测站点及车载空气质量检测仪精细化监管项目
五、采购内容:1个环境空气标准化站点监测服务、30个微型站点监测服务、30套车载空气质量检测仪监测服务、系统平台服务、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服务。
注:(详细的技术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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