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物资类班车)大宗物资石灰石、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114
(招标编号:CHDTDZ014/19-CL-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宗物资石灰石】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石灰石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石灰石矿年产量不少于10万吨的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和年产量证明外,还需提供采矿单位的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参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石灰石权威化验报告,参数满足采购方技术规范书中表1石灰石技术指标要求。 5.投标人需提供石灰石运输方式及运力证明文件或与运输资质单位的合作意向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响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大宗物资液氨】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年产量证明,要求不少于1万吨/年;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及产量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及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 4.投标人需提供液氨的权威化验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或其合作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及合作意向书、液氨运输方式及运力证明文件及专用液氨运输车辆文件。 6.投标人近5(指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年内具有1家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系统参数和业绩合同的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1-14 12:24到2020-01-20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1-14 12:24到2020-01-20 16: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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