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点(建设地点)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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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采购 |
1、1台220kV、160MVA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2、1套252kV GIS设备及附属设备; 3、14面40.5kV SF6充气开关柜; 4、接地变柜、站用变压器柜和小电阻柜各2套; 5、12面低压配电柜; 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船)板交货。 |
暂定 2020 年4月15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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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设备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项目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
2020年4月15日前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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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设备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项目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
2020年4月15日前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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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
配置一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船)板交货 |
暂定 2020 年4月15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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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电气二次设备 |
1套220KV、35KV系统保护测控装置、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安全稳定控制装置,2套220V控制保护直流电源、2套UPS电源(15KVA)系统及2套-48V通信直流电源系统,1套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具体技术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海工基地及陆上集控中心,车板交货 |
暂定 2020 年4月15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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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通讯设备 |
项目通讯设备:无线AP、微波通信、运营商基站、程控交换、站内通讯、应急通讯及对讲系统等,具体技术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海工基地,车板交货。 |
暂定2020年4月15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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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PC总承包 |
本次招标为陆上控制中心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陆上控制中心场地平整、陆上控制中心土建施工、陆上控制中心电气设备安装(包括部分设备、电缆及附件、防火材料等采购)及调试、陆上控制中心进站道路、地基处理、临时工程等。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白茅村 |
2020年11月15日前具备220kV系统倒送电条件,2021年5月30日竣工。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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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电气二次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1.陆上站电气二次设备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车板交货。 2.海上站电气二次设备交货地点:暂定为海上升压站组装的海工基地,车板上交货,最终由业主确定。 |
1.陆上站电气二次设备交货期: 暂定 2020 年5月1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业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2.海上站电气二次设备交货期: 暂定 2020年7月5日前到达海工基地(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业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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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站内通讯系统设备采购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站内通讯系统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陆上站通讯设备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车板交货。 海上站通讯设备交货地点:暂定为海上升压站组装的海工基地,车板上交货,最终由业主确定。 |
陆上站通讯设备交货期: 暂定 2020 年5月1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业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海上站通讯设备交货期: 暂定 2019年7月5日前到达海工基地(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业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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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招标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系统通信设备采购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
1.陆上站通信设备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车板交货。 2.海上站通信设备交货地点:暂定为海上升压站组装的海工基地,车板上交货,最终由业主确定。 |
1.陆上站通信设备交货期: 暂定 2020 年5月1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业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2.海上站通信设备交货期: 暂定 2019年7月5日前到达海工基地(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业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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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或其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应具备合同设备的相关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应已取得国内外合同电气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如招标人认为必要,投标人应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并且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套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6.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合同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应能适应海上升压站的环境条件,并且和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参数优化。 (2)财务要求: 1.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业绩要求:投标所包含的所有设备均应在国内外具有至少1个海上升压站合同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4)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其他要求: 1.本合同主要设备(主变、GIS)和有自主生产能力的中低压开关柜不得分包,也不得委托外协合作厂家生产;如中低压开关柜无自主生产能力,可分包,或委托外协合作厂家生产,但需采用国外知名品牌,并提供海上运行业绩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同意方可选择。 对于其余需分包或外采购的设备,投标人应提供三家及以上国内外知名品牌,供招标人选择。 如违反以上原则,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除无条件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2.对于主设备的附属设备及自动化元件等特殊元部件需外购时,外购设备供应商应选择国内外知名厂家,应具有设计和制造的资质、经验、技术、工艺和质量控制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拟外购的项目、范围、选择的各外购项目外购设备供应商的名称、资格证明文件等。 3.对外购制造的项目及范围、外购设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等,发包人将在评标中及合同签定前予以评价和初步确认。当发包人认为外购设备供应商不符合招标和合同要求时,发包人保留在合同签订前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外购项目和范围、更换拟选择外购设备供应商的权利,投标人不得要求改变合同总价 4.投标人应对所有分包事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发包人对分包商的确认与否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 5.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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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设备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相关认证。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2个高压细水雾设备良好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4)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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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及通风空调监控设备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相关认证。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5年内,在国内具有至少2套在海上风电海上升压站或海洋平台或船舶上等海上良好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业主评价。 (5)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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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柴油发电机组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需要提供设备和机组的原产地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少有2个运行业绩。以提供合同和投运证明(或竣工报告)复印件为准(包括供货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及签字盖章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电话等)。 (4)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首页、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元器件配置页等, 否则试验报告视同为无效); 3.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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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电气二次设备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至少2套国内海上或近海陆域地区风电场综合自动化、继电保护装置、海上风电监控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证明),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4) 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试验报告。 3.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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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揭阳靖海150MW海上风电工程通讯设备 |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对于必须通过强制认证的产品需要经过国家3C认证。 4. 投标人及招标人合作方具有施工、调试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5年内,通信设备在国内海上风电、海洋平台或其他海工领域具有至少1个同类设备良好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和业主评价。 (4)信誉要求: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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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控制中心PC总承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合法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参加投标的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业主取消其报价资格; 6.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提供无事故证明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二级承装、二级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在近6年内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变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完工业绩(水电、火电含220kV升压站施工视为同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表征主要工程范围的页、签署页、完工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安全员B证及以上,且具有至少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变电站)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备注: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规定,需在中标后合同谈判时本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三)财务要求: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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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电气二次设备采购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至少2套国内海上或近海陆域地区风电场综合自动化、继电保护装置、海上风电监控等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证明),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4)信誉要求: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试验报告。 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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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 0:00-24:00。
人工服务: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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