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578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瀚蓝环境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0年度水厂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 一、项目
使用单位
名称
规 格
拟采购数量(吨/年)
综合单价限价(元/吨)
分项限价(元)
瀚蓝环境股份 第二水厂、新桂城水厂
液体聚合氯化铝
含量10%
自来水厂用
4800
820
3936000
佛山市南海九江自来水
450
369000
投标总价限价(元)
4305000
注:1)本项目投标总价限价为430.5万元,仅为本次评标价格评审使用,并不代表招标人的实际需求。投标人必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产品的售出,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但投标人所投单价将成为合同期内所执行的价格。
2)本项目招标包括液体聚合氯化铝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技术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处理异常水质情况的技术支持等)、货物伴随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等,招标货物的具体内容详见 “《技术要求》”。
3)本项目招标设置了综合单价限价、分项限价和投标总价限价,凡投标报价超过任何一项对应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招标货物的具体内容及拟供货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各使用单位将依据中标结果、中标价格与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四、供货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时间范围内,可获得招标内容的供货资格。三年内供货期限拟采用1+1+1的方式,即第一年期满后,甲方按照《瀚蓝环境股份 供应商管理规定》对乙方的供货质量,服务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优良的、双方无异议的,按原合同条款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期满后,甲方按照《瀚蓝环境股份 供应商管理规定》对乙方的供货质量,服务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优良的、双方无异议的,按原合同条款续签第三年合同。
合同生效后一年时间内,无论乙方的供货量或供货金额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合同仍然有效,甲乙双方须按合同条款执行。
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合同续签期限内的货物单价,为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金额(综合单价),若合同续签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新的供货单位。
按甲方具体通知数量分批供货(以甲方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货物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针对同一自来水企业或者相关净水公司(指单一客户,含下属企业)完成的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用户评价良好的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及②由自来水企业或者相关净水公司出具书面证明文件(加盖自来水企业或者相关净水公司公章)复印件,业绩时间和金额以自来水企业或者相关净水公司出具书面证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并注明自来水企业或者相关净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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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