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条件:一,设备要求:1,要求投标方有油基泥浆再生处理设备车载老旧油基钻井液处理设备,具备现场作业服务的条件,单台套处理能力不小于13吨/天;2,要求投标方具备回收固相再生处理的生产线(包括加热、破碎、混料、反应、除尘、包装等设备),具备生产作业能力;要求投标方在投标前展示其设备现状和生产工艺流程;二,技术方面:要求只能采用真空蒸馏工艺,在相对较低的温度下实现固液分离;处理过程无其他废弃物产生,尾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尾气检测报告。三,回收效果指标:1,回收液相满足直接回用指标要求,回收油相呈无色或淡黄色,无异味;2,回收液相配制钻井液,160℃热滚后无异味,指标满足我方评估指标要求;3,固相回收再生产品品质满足我方评估指标要求。要求投标方在投标前提供样品进行测试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