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15.7MWp屋顶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欧菲光园区,在园区厂房屋顶上安装光伏组件,利用太阳能发电。本项目共两个场址,第一个位于欧菲光未来园区,场址中心经 纬度值为东经 116.10°,北纬 28.74°,有 8 个厂房,屋顶可用面积为 85884.6m2,均为混凝土屋顶,总装机容量为12124.4kW,第二个位于欧菲光5号园区,场址中心经纬度值为东经116.05°,北纬28.72°,有 6 个厂房,屋顶可用面积为25487m2,均为混凝土屋顶,总装机容量为 3610.8kW。本项目两个场址屋顶总可用面积为111371.6m2, 总装机容量为15735.2kW。
二 、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中标人为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方,承担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电站接入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前期文件的获许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过程的承包内容。
三、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项目应在2020年3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发电。未按期实现全部容量建成并网发电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累计容量不少于50MW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
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机电工程),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担任过一个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月10日8:30时(北京时间)至2020年1月17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网上缴费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