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石灰石粉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次采购为石灰石粉20000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所属县级以上环保局出具的生产石灰石粉的环评批复文件(并提供文件扫描件)。
2.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1家燃煤电厂石灰石粉或单项合同量在2万吨及以上销售业绩(业绩主要参数为碳酸钙含量≥90%,325目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药品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月14日9:00起至2020年2月9日17:00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