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湖南长沙发电 大宗物资石灰石、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长沙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14/19-CL-0101 | 大宗物资石灰石 | 1年用量石灰石 | 500 |
CHDTDZ014/19-CL-0102 | 大宗物资液氨 | 1年用量液氨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宗物资石灰石】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石灰石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石灰石矿年产量不少于10万吨的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和年产量证明外,还需提供采矿单位的授权经销许可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石灰石权威化验报告,参数满足采购方技术规范书中表1石灰石技术指标要求。
5.投标人需提供石灰石运输方式及运力证明文件或与运输资质单位的合作意向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响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响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大宗物资液氨】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年产量证明,要求不少于1万吨/年;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证件复印件及产量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
4.投标人需提供液氨的权威化验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其合作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及合作意向书、液氨运输方式及运力证明文件及专用液氨运输车辆文件。
6.投标人近5 年内具有1家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1-14 12:24到2020-01-20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1-14 12:24到2020-01-20 16: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