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火电厂1_、2_机组C级检修非标、技改人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 2×600MW,1#、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元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产发电。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电厂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电厂北面约 0.8km 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电厂西面约 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黔东火电厂计划于 2020 年#1、#2 机组 C 修期间实施#1、#2 机组高压调节阀十字套改造、#1 机组 6kVIB 段 7A1、7A2 胶带机电源开关换型、#1、#2 炉 13.7 处加装人孔门检修、#1、#2 炉四管检查超标管更换检修、#1 炉空预器工作蓄热元件清洗及更换检修、1C 磨煤机衬板波峰改造、#2 炉空预器改造、500kV 黔艳 I、II 回线路保护装置光纤化改造工作。由承包人实施以上所有非标技改项目内的检查、调整、试验、解体检修、更换零部件、试运等所有检修工作(不包括施工所需架子、保温工作)。现就黔东火电厂 2020 年 1#、2#机组 C 级检修非标项目、技改人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本次招标不包含#1、#2 机组 C 级检修标准检修项目,招标方已另行委托其他检修单位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考虑两项目间交叉与配合。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含#1、#2 机组高压调节阀十字套改造、#1 机组 6kVIB 段 7A1、7A2 胶带机电源开
关换型、#1、#2 炉 13.7 处加装人孔门检修、#1、#2 炉四管检查超标管更换检修、#1 炉空
预器工作蓄热元件清洗及更换检修、1C 磨煤机衬板波峰改造、#2 炉空预器改造、500kV 黔
艳 I、II 回线路保护装置光纤化改造所需的检查、调整、试验、解体检修、更换零部
件、试运等所有检修工作(不包括施工所需架子、保温工作)。
2.2.2 本标段范围内检修设备所需的开挖、回填、给排水疏通、打洞开孔、孔洞封堵恢复等由投标方负责。
2.2.3 本次招标不包含#1、#2 机组 C 级检修标准检修项目,招标方已另行委
托其他检修单位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考虑两项目间交叉与配合。
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人工、消耗性材料、施工机具及试验器材、措施等全部
由投标人负责,含在投标总价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部分。
2.3 工期要求
2.3.1 根据检修安排,#1、#2 机组计划于 2020 年 4 月-5 月实施机组 C 修工作,申请检修工期为单台机组 25 天,本招标项目约定:单台机组检修工期为 20 天。
2.3.2 单台机组具体检修期限从调度正式批复的开工日起至满 20 天止,部分已明确工期的项目按照单项工期控制(具体工期节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施工业绩:
3.3.1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不少于 2 个 300MW 火电机组 C 修(或 A/B 修)良好业绩或主机设备、系统维护检修良好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3.2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使用检修文件包的工作经验(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2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持有安全生产 B 证。
3.6.3 应有 6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
/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2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提供由县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开具的近 3 年安全施工证明),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