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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 2018NJY-7 号地块项目基坑监测、基坑支护桩检测、桩基础承载力检测及桩基础完整性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 2018NJY-7号地块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穗南开审批项目[2018]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基坑支护桩检测、桩基础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4,147 m2,建筑面积约276,825 m2 ,计容面积约179,447 m2,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项目总投资289435万元以内,其中工程建安费147578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基坑支护桩检测、桩基础承载力检测、桩基础完整性检测等。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中标人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2.2.3服务期: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307.353万元,其中:基坑监测费用110.04 万元,基坑支护桩检测费用11.897万元,桩基础承载力检测费用113.92 万元,桩基础完整性检测费用71.496万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 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自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勘察和物探测试试验检测监测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网页截图或主管部门关于通过备案企业名单的文件复印件; >3.6 人员资格要求:拟委派 >3.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 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注:1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和(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和(或)签字。
>4.1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 年1月14 日00时00分至2020 年2月10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交易网站(网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 年2月10 日09时45分至2020 年2月10 日10时00分,递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年2月10 日10时00分,地点为 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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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 2018NJY-7号地块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穗南开审批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nE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
>2.1招标项目概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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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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