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2月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柳州市新柳大道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 开标区(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柳州市公共资源开评标系统签到(如为设计企业,须投标员持本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到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土建工程预付款为15%,涂装线设备预付款:涂装线设备部分的15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末前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进度款支付方式:
勘察、设计部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经评审通过后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图概(预)算书及相关电子文件,发包人可支付评审设计费总额的65%;待本工程施工进度完成50%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8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其余勘察、设计费不留尾款(无息)。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末前支付,付款方式为电子承兑。
涂装线设备部分: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15%预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预验收45%,在需方终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 30 %,合同金额10%(质量保证金)以终验收之日算起,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末前支付,付款方式为电子承兑;
施工部分:按工程月形象进度支付80%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结算值的97%,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定结算值的100%,进度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30%,银行承兑汇票70%(汇票为六个月期限)。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末前支付。付验收结算款前提供发票总额达结算价全额发票。
付款周期:每月20日前提交工程款计量报表和下月进度及用款计划。工程进度报告需经工程师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交发包人,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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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x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