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四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来具大型企业集团(年营业收入超过300亿元)共享咨询类项目经验。 4.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稳定的现金流为:100万元,并提供承诺函。近三年(2016-2018)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平均服务项目年营业额5000万元。 其他:近五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的诉讼(包括仲裁)未决诉讼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30%。过去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平均服务项目年营业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