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通勤乘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通勤乘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通勤乘车服务项目主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公路交通运输公司,给公司职工提供准时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通勤乘车服务,以解决发电公司通勤车辆退役后引起的职工乘车服务运力不足的问题。为确保公司职工上下班正常通勤和生产秩序不受影响,为此需对该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一年。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安排车辆每日接送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上下班和临时运输服务。
乘车区间: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至明珠小区,线路单程约7.5KM,为国道G312线的一段,通行道路车流量相对较大,沿途有交通灯两处,限速40KM/h,有交通违章拍照若干处,环保不达标车辆限制进城。
服务车辆数: 提供49座及以上大巴6辆;
服务车型、年限及保险:运行6年之内,年检合格,车况良好,车辆保险(交强险、座位险)齐全的通勤客车或大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需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等相应服务内容。(2)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为准。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9:00起至2020年1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