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十三师东三矿区内,本工程在新疆哈密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及SCR烟气脱硝设施,并留有远期扩建2×1000MW机组的可能。
1.2招标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特殊试验包括变压器局放试验、变压器耐压试验、发电机直流及交流耐压试验、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引出线水流量测试、次同步谐振试验、计量表检验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2.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指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本公司的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应具有承试电力设施一级及以上资质。
3)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弄虚作假的材料。
2.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类似试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月13日9:00起至2020年1月21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