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2074N2103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凯杰科技 生产车间用房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5 万元,招标人为湖南凯杰科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的主体建筑为长沙经济开发区东六路南段 77 号金科亿达科技城 C1 栋 3、4层,招标工程本项目装修面积约 3376.88㎡,工程投资约 395 万元(由工程设计费用、建安工程费、预备费等组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南凯杰科技 生产车间用房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凯杰科技 生产车间用房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职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5、设计人员最低配备为:设计负责人 1 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由一家具备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一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协议书为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④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中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
3、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设立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6、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就提供)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2月 01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十二楼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的主体建筑为长沙经济开发区东六路南段 77 号金科亿达科技城 C1 栋 3、4 层,招标工程本项目装修面积约 3376.88㎡,工程投资约 395 万元(由工程设计费用、建安工程费、预备费等组成)。
(二)服务范围:详见工程量和图纸。
(三)预计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
(四)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备及材料验收合格;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五)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
(六)招标范围:包括湖南凯杰科技 生产车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到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至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施工采购范围最终以建设单位确认的范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工程和墙面工程、消防工程以及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三楼 200kw,4 楼 500kw)、装修工程设备设施、结构改造工程等工程设计及施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凯杰科技 。
九、
招 标 人:湖南凯杰科技
地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