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开口公司金中公路K29+400段渣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招标人为 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开口公司金中公路K29+400段渣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开口公司金中公路K29+400段渣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
2.2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电站金中公路K29+400段现场。
2.3招标范围:金中公路K29+400段渣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
2.4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具体开始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形式。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8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公路施工或水毁治理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主要部分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开具增值税(税率9%)专用发票;(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澜沧江公司 “黑名单”);(5)最终成果提交时对设计要求为:施工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为公路行业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设计的文件;(6)投标方在投标前建议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投标文件将均被认为是现场勘查后编写的,由于勘察不充分造成工作项目遗漏,结果由投标方负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不能因此提出任何关于财务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投标方对本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负有全部责任。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1.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01月09日09:00起至2020年01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