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锅炉及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锅炉及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北京热电厂厂内
2)规模:本工程拟在1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和1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建设3×350 t/h生水加热器+ 4×171t/h 自清洗过滤器+4×154t/h超滤+4×100t/h一级反渗透。
3)建设工期:1年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招标范围适用于 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的锅炉及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为3×350 t/h生水加热器+ 4×171t/h 自清洗过滤器+4×154t/h超滤+4×100t/h一级反渗透。
系统参数及系统出水水质
超滤系统出水水质:SDI≤3,浊度≤0.2NTU,TSS≤1mg/L
超滤系统平均水回收滤率:≥90%
反渗透系统脱盐率:≥98%(运行一年后)
反渗透系统脱盐率:≥97%(运行三年后)
反渗透系统水回收率:≥65%(运行三年后)
5)交货地点: 北京热电厂厂内
6)交货期:
招标方要求自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到电厂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等值外币资金。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及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包2个及以上(含超滤+一级反渗透,其中一级反渗透净出力不小于300t/h),且运行时间超过1年,投运时间以业主应用证明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8日16:00起至2020年1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10时00分